关于征集镍矿等产品种类规则(PCR)召集人和起草组成员的通知
来源: 更新时间: 2024-08-08
关于征集镍矿等产品种类规则(PCR)召集人和起草组成员的通知
中色协环办字〔2024〕11号
各有关单位、专家:
依据ISO 14025:2006和通用平台规则(GPI),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环境产品声明平台拟组织《镍矿产品种类规则(PCR)》、《硫酸镍产品种类规则(PCR)》和《电解镍产品种类规则(PCR)》开发工作,产品种类分别对应UN CPC(版本2.1)中的14220(镍矿)、41421(镍中间产品)和41422(未锻轧镍)。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环境产品声明平台办公室(简称平台办公室)现征集自愿参与上述PCR开发的召集人和起草组成员,有关要求如下:
一、召集人要求
《镍矿产品种类规则(PCR)》、《硫酸镍产品种类规则(PCR)》和《电解镍产品种类规则(PCR)》分别对应三位召集人。召集人应具备LCA相关理论基础,了解征集产品加工工艺。召集人应具备相关项目管理经验,组织联络起草组成员,协调各方诉求,在平台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PCR的开发。PCR召集人自愿报名,由平台办公室遴选确定。
二、成员要求
起草组成员应为镍采选/冶炼/加工企业、上下游客户、金融机构、相关政府监管机构和研发设计单位、从事LCA和Ⅲ型环境标志研究的专家学者等利益相关方。
三、内容要求
PCR的开发遵循国际公认、公开、透明和广泛参与的原则。为了保证产品环境信息的完整性和一致性,PCR应基于一个或多个ISO 14040系列标准和其他相关研究,确定基于LCA的产品目标、系统边界和额外环境信息,规定产品的生命周期阶段、数据采集要求、涵盖的环境影响类型和参数等信息。PCR还应制定基于LCA的碳足迹评估方法,用于仅披露产品碳足迹信息。
四、工作职责
PCR开发包括启动阶段、起草阶段、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和评审、批准和发布阶段。PCR召集人负责联络平台办公室、组织PCR起草组完成PCR开发;平台办公室负责PCR开发过程的指导和监督、组织交流研讨和发布PCR,平台技术委员会在PCR发布前予以审定。
平台办公室可终止PCR的开发,例如当开发范围重叠、进程严重滞后或不处理技术委员会对PCR的评审意见时。所有参与开发的相关方应各尽其责,并争取达成共识。平台保留PCR草案和最终PCR的著作权,以确保PCR的公开、透明和公正。平台向所有参与方提供开发和注册EPDs的机会,起草组成员及其所在单位将在PCR上体现。
五、参与方式
请有意愿参加《镍矿产品种类规则(PCR)》、《硫酸镍产品种类规则(PCR)》和《电解镍产品种类规则(PCR)》三种产品起草组的专家填写附件表格,并于8月25日前发送至平台办公室邮箱。平台办公室将分别遴选三种产品种类规则的召集人和组员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陈少林 (010)63971471/ 18514468983
胡 莎 (010)63964688/ 13693343945
董 璐 (010)63971436/ 18210880160
邮 箱:epd_cnia@sina.com
地 址: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(邮编100038)
附件: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环境产品声明平台PCR起草组成员
申请表
2024年8月8日
附件
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环境产品声明平台PCR起草组成员申请表
申请组别 | 是否有意向担任召集人 | ||||||
□ 《镍矿产品种类规则(PCR)》起草组 | □ 是 □ 否 | ||||||
□ 《硫酸镍产品种类规则(PCR)》起草组 | □ 是 □ 否 | ||||||
□ 《电解镍产品种类规则(PCR)》起草组 | □ 是 □ 否 | ||||||
填表日期 | 年 月 日 | ||||||
姓名 | 性别 | 出生年月 | |||||
所在单位 | 职务职称 | ||||||
文化程度 | 所学专业 | ||||||
联系方式 | 通讯地址 | ||||||
电子邮箱 | |||||||
是否了解申报产品的冶炼/加工工艺 | □ 是 □ 否 | ||||||
是否具备LCA相关的理论知识储备 | □ 是 □ 否 | ||||||
是否了解Ⅲ型环境标志和EPD有关规则 | □ 是 □ 否 | ||||||
相关工作经历 | |||||||
相关研究成果 | |||||||
单位意见 |
2024年 月 日 (盖章)
|
请将加盖单位意见的电子申请表发送至平台办公室邮箱:epd_cnia@sina.com;邮寄至: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(邮编100038),陈少林收,18514468983
感谢您的申请!我们将在遴选结果确认后及时告知!
附件: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环境产品声明平台PCR起草组成员申请表.docx
中色协环办字〔2024〕11号-关于征集镍矿和硫酸镍产品种类规则(PCR)召集人及起草组成员的通知.pdf
如需了解更多信息,请登录中国有色金属科技信息网:www.cnitdc.com
中国有色金属科技信息网声明: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。凡注明文章来源为“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(简称”技术开发交流中心“)”或 “中国有色金属科技信息网”的文章,均为本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。如需转载,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金属科技信息网( 邮件:kf@cnitdc.com 或 电话:010-63971438)联系,签署授权协议,取得转载授权; 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“XXX(非中国有色金属科技信息网或非本单位相关机构)”的文章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构成投资建议,供读者参考。 若据本文章操作,所有后果读者自负,中国有色金属科技信息网概不负任何责任。